近日,凉山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段泽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,经十一届凉山州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,同意
任命:
段泽普、彭兆武、董红兵、蒋慧阳同志为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;
王春强同志为州乡村振兴局总工程师;
段元宽同志为州乡村振兴局总会计师;
史哲同志为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(挂职两年);
陈巨东同志为州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周云同志为州公安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赖力同志为州财政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崔志峰同志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曾铮同志为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安东同志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何从敬同志为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徐育锐同志为州水利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张伟同志为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崔宏岳同志为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孙晓华同志为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(挂职两年);
吴长耘同志为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;
王成剑同志为州金融工作局副局长(挂职两年)。
免去:
王永贵同志州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向睿同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向常中同志州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;
刘行勇同志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游克斌同志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张炳文同志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;
王卓同志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;
母鑫同志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;
彭炼同志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;
唐雪峰同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王飞同志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;
廖小西、舒光宝同志州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。
段泽普、彭兆武、董红兵、蒋慧阳、王春强、段元宽同志原任职务,徐金贤同志挂任职务,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。